作者:张培国
日前,中共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是党的建设和发展历史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深度融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规范和道德要求,为党的建设注入了强大正能量,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月1日光明日报)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官员因将100元慰问金占为己有受处分、山东一官员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给钱被通报。党员违纪被得理后,舆论哗然。对于此事件,有人拍手称快,有人却觉得这是“作秀”。笔者以为,“小事”不小,一个苹果就能测试出官员对待党纪国法是否谨慎从严的态度,而被处分,也充分体现了地方纪检部门依靠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发力,抓好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小事”不小,党纪更要挺在前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印发《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两大党规,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为各级党委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德修身、为官用权标明了“党纪戒尺”。,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学习好,将精神实质领会好,在现实生活中贯彻落实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严以用权、秉公用权。 翻开两部新规,细细读来,发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新规同步修订、同步出台,恰如一套组合拳,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堪称从严治党的历史新标注。 有了《准则》,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就有了目标和方向,就有了作为干部应该去做的事,哪些是干部应该去做的事?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思想,只要党纪国法没有命令禁止的就可以去做,按照习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有了《条例》,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就有了底线,《条例》规定了党员干部不能做的事情,简单来说,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不能做。这个底线必须守住,不可逾越。 在当下,作为党员干部,首要的任务就是将《准则》和《条例》的新精神学习好,真正用新规的标尺来衡量自己,做到深学之,细照之,笃行之,不断提高个人思想觉悟与为民服务水平。总之,只要全体党员都能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就有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