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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不规范 2014年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30

  网12月18日讯(记者申基岗)从2010年至今,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已连续4年发布“食品包装安全隐忧产品及消费警示”,引起了新闻媒体、消费者、生产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有些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又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有关单位引起重视,将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用良心生产良品,用良心经营良品。

  标准和政策在不断更新和完善,同时食品包装材料、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问题也在不断的被发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时刻关注食品及食品包装行业动态,发布“2014食品包装安全隐忧产品及消费警示”,希望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到自律、自检、自查,从生产源头保证食品接触产品的质量安全。

  1、双酚A奶瓶遭禁止,选购含双酚A制品需谨慎

  双酚A,又称BPA,是生产聚碳酸酯(PC)的原材料,具有雌性荷尔蒙效果。BPA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威胁胎儿和儿童的健康。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

  欧盟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我国原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同时,质检总局也吊销了所有使用聚碳酸酯生产婴幼儿奶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典等国也在陆续制定和发布双酚A用于食品包装的限制要求。

  高温会加速双酚A的释放。常用的PC材质太空杯多用于盛装热饮,如果太空杯是用废旧材质生产的,那么高温更加容易造成塑料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析出和分解,这些物质被人们喝入体内,会对健康造成威胁。

  2、油纸概念模糊不定,安全卫生难保证

  油纸是大多数消费者眼中比较常用的包装材料,尤其是作为食品包装,如糕点托、烘烤用纸等,但是,油纸的具体成分是什么?用油纸包装食品是否有安全保证呢?

  在质检总局《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食品用纸包装中”包括:非热封性茶叶滤纸、热封性茶叶滤纸、鸡皮纸、食品羊皮纸、半透明纸、玻璃纸、食品包装纸(包括涂蜡纸、淋膜纸等)、食品包装纸板(包括淋膜纸板、白纸板)。

  通常说的油纸属于以上哪一类不得而知,油纸作为糕点用纸、烘烤用纸等,其安全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批发市场销售的油纸也一般只是简单的摞在一起,包装及产品上无任何标识,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3、重复使用筷子无国标,卫生安全难保证

  筷子是人们一日三餐离不开的工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选择一双质量可靠的筷子,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健康。重复使用的筷子大致可以分为竹筷、木筷、不锈钢筷、密胺筷。

  竹筷、木筷是属于天然材质,是一般消费者的首选。而不锈钢筷、密胺筷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密胺粉原料不合格导致甲醛析出等危害。曾针对一次性的木筷、竹筷出台了强制性的标准以进行质量把控,而对于可以重复使用的筷子目前尚无标准。

  消费者在选购竹筷、木筷时,总是为了追求天然,而选择“裸色”的筷子,但实际上,如果不涂上一层生漆的话,这些筷子就容易磨损开裂,食物残渣更容易残留在缝隙中,并滋生细菌。生漆又称天然漆,是从漆树上采割的乳白色胶状液体,也出台了《生漆》(GB/T 14703-2008)来规范生漆的质量要求。

  4、食品标签不规范,加强监督是关键

  2012年4月20日,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正式实施,至今已实施一年半有余;2013年1月1日,《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正式实施,即将实施一周年。

  然而,目前仍有个别企业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注不够重视,没有按照GB 7718-2011的要求进行标注,有的甚至人为多标(没用的也标上)、少标(用了不标)、重标(不同名称)、小标(故意把重要信息印得很小看不清),更为严重的是用了不合法的添加剂却不标等。这类问题一直存在,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是否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提醒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均为强制性标准,是对消费者的保护,食品企业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质监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方能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之事落在实处。

  5、乳品包装回收难,无法无标是关键

  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品质,其包装材料一般由多层复合而成。大量的乳制品所用的包装材料被丢弃,将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我国每年浪费的包装资源近4000亿元,其中大部分可以回收利用,但是因为初期包装废弃物不能很好的分类回收,导致了大量的浪费。如果食品企业在包装上标明回收标志,将会极大地方便回收工作、减少浪费。

  目前,我国乳制品包装回收开展艰难,针对回收的法规仍不健全,回收标志标注的标准《包装回收标志》(GB/T 18455-2010)和《塑料制品的标志》(GB/T 16288-2008)也均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效力,导致回收难开展。虽然利乐包装企业在努力开展回收工作,但对于不回收的企业无处罚依据,导致乳品包装回收率不到10%。

  为了减少浪费,便于资源的回收,食品及食品包装企业应标明回收标志,从自身做起,实现包装材料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回收方面的政策及标准,强制回收工作,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毕竟无规矩无以成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