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场关注已久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一系列去通道、降杠杆、消非标、破刚兑的举措直面当前资产管理行业乱象,给高达百万亿元规模的资产管理行业立下了规矩。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7年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 资产管理,本质上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买卖双方应该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规则。然而在我国,当到期后,不论这笔投资是亏损还是盈利,金融机构都至少会保证投资人本金,甚至会附带承诺收益,将盈亏自负的市场化理财变成了“盈利是自己的,亏损是机构的”刚性兑付。 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典认为,长此以往,投资者就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投资逻辑。而银行为了保证兑付,会将潜在亏损折算到其他的金融资产中,实质上是让整个金融市场为刚性兑付买单,极大地影响了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抬高了整个金融系统的资金成本。进而通过金融市场向实体经济传递,致使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实体经济利润被不断压缩。而这又反过来助长经济发展脱实向虚。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魏星表示,刚性兑付实际上是用金融机构的信用来为资管产品做担保,而这样做会使资管产品的定价机制失灵,只有打破刚兑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成熟市场的表外理财业务没有保本的概念,‘在管理人勤勉尽责前提下,投资风险由买者承担’已是被普遍接受的观念,今后我国的资管行业也不会再出现保本的表外理财产品。”魏星说。 资管业务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强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导致监管套利活动频繁,一些产品多层嵌套,风险底数不清,资金池模式蕴含流动性风险,刚性兑付普遍,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形成监管不足的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宏观调控,加剧了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因此,对资管产品类型设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是此次新规的总体思路,意味着我国资管市场统一监管的时代已经到来。 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高翀表示,过去,一些机构会从不同的监管规则和体系中进行套利,有了统一的监管规则就不再有监管套利的存在,有利于市场参与者真正专注于提升投资研究的核心竞争能力。 作为国内资产管理领域有史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的发布确立了我国资产管理监管体系的基本架构,将引导资产管理业回归本源,系统性防范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金融风险,同时也将对资产管理业的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具体来说,一方面,在《指导意见》统一监管标准后,过去几年快速发展的、以规避监管得到发展的通道业务将成为历史,资产管理业正式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另一方面,《指导意见》利于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降低金融体系的杠杆水平、提升金融机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为未来3年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奠定坚实基础。 从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有相当多一部分投资者就开始担心,新规出台之后,自己投资的老产品怎么办,会不会因为不符合规定,而“竹篮打水一场空”? 针对上述疑惑,实际上新规当中明确作出了安排:对于“新老产品”设置的过渡期,从征求意见稿当中的2019年6月30日延长为正式《指导意见》当中的2020年底。 此外,投资者在投资时要真正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有所识别和管理,负起风险和损失的责任,同时也有更强的责任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揭示。 随着《指导意见》的落地,目前资管行业里一些商业模式将面临调整,比如类似资金池业务、通道业务等将逐渐弱化。同时,短期的会减少,长期净值型产品会增加,会对居民的投资习惯产生引导作用,使投资者更加注重长期、理性的投资,而非一味追求短期投机和高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