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5月1日电(记者 张紫赟)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安徽省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在细化公开内容方面,安徽省要求教育、民政、环保、文化、食药监、安监、扶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所涉教育、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脱贫攻坚等领域,梳理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其中,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各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上述各部门应于2018年9月底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常态化公开。 根据意见,安徽各市、县将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同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安徽要求各地各部门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信函、“明白纸”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此外,安徽正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并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省政务公开年度考评和日常考核,增强公开实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