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1日电 (张林虎)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天起,呼和浩特市住房额度下降,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次数及间隔时间都有了调整。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调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少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发票,贷款最高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规范了公积金贷款次数及时间间隔。对同一借款人不得发放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第二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第一次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 与此同时,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还对开发企业按揭贷款楼盘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中心在签订楼盘按揭贷款协议时,将楼盘主体封顶列为审批条件,尚未封顶的楼盘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购房者购买一些刚开工预售的新楼盘时,将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另外,新政规定,对于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开发项目,停止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