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高校授学位放权,是教育供给侧改革 ■ 来论 允许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有助于解决高校“重申报轻建设”问题。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同时下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20所高校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根据《意见》,获准开展学位授予自主审核的高校,按本单位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后,可直接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无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 这意味着这些高校获得更大的学科设置权,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而且,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这无疑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开展硕士和博士教育,需要得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授权,其出发点是为了保障硕博教育的质量。 但这也带来很多问题,一是很多高校把申报硕士点、博士点成功及其数量,作为办学政绩,存在着“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二是有些高校投评审专家所好,在校内并没有充分论证的过程,不是结合本校办学定位、条件设立硕士点、博士点,而是为设立硕士点、博士点聘兼职教授、“搬砖头”包装教师队伍和本学科学术成果,一哄而上。 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每年都会撤销部分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但这主要是行政评价,而非高校自主办学。 这次20所高校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虽然最终还要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但前面所有的程序由高校自主完成,前者只是进行宏观管理。这样把自主审核权交给高校,显然能淡化行政评审色彩,从而引导高校不会再追求硕士点、博士点的数量,而更重视质量和特色。 当然,高校在对学位点进行自主审核时,教育和学术管理当实行现代治理。具体而言,不能由行政主导学位点自主审核工作,而应由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本校需要新增、调整哪些学位点,进行科学的论证,这是保证高校办出特色的关键所在。 从长远看,我国的学位授予制度改革,也会由统一授予学位,改革为学校自主办学、自授学位,学位质量由专业认证、社会评价。 给高校学位授予方面放权,也是教育供给侧改革。而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学校实现更充分的自主办学,自然也可期。 □熊丙奇(教育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