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是媒体为一个女孩子取的化名。2008年,当时只有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六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当地司法机关经过四年的调查审理,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根据汤兰兰的举报,她的母亲、奶奶曾经目睹过她被侵害的过程,但是并未制止甚至从中协助,汤兰兰的父亲、母亲还强迫她卖淫并从中收取费用。十年间,不断有被告人的亲属和刑满释放者进行申诉,称他们是被冤枉的,一审判决后,11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有罪供述。汤兰兰母亲表示,除了心里难受,一直想不通女儿为什么会把自己告进监狱。 在2009年9月的第一次非公开庭审中,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实施犯罪的情节是否符合常理等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而最主要的一个直接证据——被告人汤继海家的一台DVD机和淫秽光盘,检方指控,在2003年,多名被告人先后两次边看光盘边对被害人实施了侵害。但根据辩方提供的证据,DVD中在作案时根本就不存在。 此次庭审后,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究竟是何争议焦点导致撤诉?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央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那就是2008年的10月3日,那一天,是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间,也是在那一天汤兰兰写下了举报信。 按万秀玲的说法,女儿汤兰兰从小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2008年10月,汤兰兰开始上初一,由于学校离家六十多公里,并且没有住宿条件,平时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户住宿家庭,而汤兰兰在向警方的报案中称,因为寄宿,才让她能够远离伤害,感受到一个正常家庭的温暖。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汤兰兰最终向警方报案呢?汤兰兰的两份B超单显示为同一时间、同一家医院、同样一名医生,而检查结果却截然相反——一份显示怀孕,一份却未怀孕,这究竟是为何?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目前正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那么法院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与案件能否立案再审是什么关系呢?张建伟教授认为,围绕这起案件存在的诸多疑问,相关部门进行详尽的调查,不仅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也影响深远。 越是离奇的案件,越应当回归到司法程序中,经得起司法程序的检验,对这起案件的进展央视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