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 杨幂的事件,需要吸取很多教训。明星愿意做慈善自然是值得鼓励、赞许的,但也同样需要抱着平等的心态,尊重每一个参与的人,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负责。小事不小,背后折射着为人处世的原则。 没有哪家企业、哪个明星,愿意被扣上“诈捐”的帽子。要知道,从2010年发生的章子怡“诈捐门”事件,至今是这位已经结婚生子的国际级影星身上挥之不去的阴影。近两周,国内人气颇高的女星杨幂又被“诈捐”疑云笼罩。 2015年10月21日,杨幂主演电影《我是证人》在成都宣传。同一时间,此前和她有过合作的李萌,邀请杨幂参加帮助盲人的“白手杖”公益活动。杨幂在现场表示,自己为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盲人孩子捐献100根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 此事不复杂,然而两年多过去了,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一直没有收到杨幂捐赠的物资。这个校方很认真,多次询问捐赠进展,直至媒体报道,捐赠始终没有真正落实,一时间杨幂涉“诈捐”传闻,在网络引发关注。 此后,杨幂工作室与校方取得联系,接手捐赠物资落实的后续工作,并发声明称“中间人”李萌在捐赠物资没落实的事件中有主要责任。而被杨幂方指为不作为的中间人,前轮椅天使公益协会推广人李萌近日接受媒体采访又有另一番说辞。双方各执一词,事件愈发模糊。 明星的言行是对大众影响最大的群体之一。杨幂公开参与帮助盲人的慈善活动,可以帮助扩大慈善组织和活动的影响,带动更多社会大众关注并支持。杨幂不仅参与了活动,还公开表达了捐赠意向,这更有助于获得传播。问题就出在,杨幂方并非直接参与捐赠。团队没有亲自跟进捐赠活动的落实,这就为危机的爆发埋下隐患。 从目前的情况来推断,真实操作过程,是中间人希望借助明星的参与,撬动其他方更多的资源。具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目前不得而知,双方也各执一词,甚至一开始以为完全处于弱势的盲童学校,竟也有“逼捐”的嫌疑。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公开表达捐赠意向、拍照合影接受媒体采访以后就消失有巨大风险。不仅社会舆论会监督借虚假慈善博名的行为,法律对此同样有规范。《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坚持不交付的,人民法院来保障承诺兑现。 承诺捐赠的事情,上升到需要法律来保护,来自于诈捐实在是太多。1998年南方抗洪救灾慈善晚会上,诸多企业频频举牌,充分曝光。事后,6亿元募捐款有一半没到位;2011年,慈善排行榜专业调查团发现,核查过亿元的11笔捐赠,有4笔的捐款方和受捐方“消失”。 因此,杨幂的事件,实则需要吸取很多教训。杨幂方很可能误以为,在“全国助盲行动”已经捐赠的200个盲杖可以用于成都特殊学校,因为李萌含糊的说辞很容易致使杨幂方认为“只需要和盲童学生拍一张合影即可”。 这个事件可以用“乌龙”来形容。学校、杨幂工作室、李萌三方并没有进行很好的沟通,可能是“诈捐门”的最主要原因。明星愿意做慈善自然是值得鼓励、赞许的,但也同样需要抱着平等的心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负责。小事不小,背后折射着为人处世的原则。 姚瑶(公益人士) 2015年事件回顾 (整理自媒体报道、各方声明) 10月10日 “全国助盲行动”捐赠 杨幂方 捐200根盲杖 李萌 捐300个,并全数以杨幂名义捐出 收款人 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此次“诈捐门”无关) 10月21日 电影《我是证人》成都路演承诺捐赠 杨幂到底答应了要捐给成都特殊学校什么? 媒体影像 杨幂在路演时说道:“可能也捐献了一些手杖,还有盲人打印机。”(说明杨幂对具体捐献的物资并不清楚) 杨幂方 李萌当时表示盲杖只捐赠一百根即可,但杨幂认捐了200根。李萌再捐300根并全部以杨幂名义捐出,杨幂只需要上台完成五分钟的宣传,丝毫没有提及50台盲人打字机捐赠的事。(但实际上,工作室晒出的截图讨论的是此前捐给“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事) 李萌 学校方在活动结束后,单方面向媒体说明杨幂答应捐赠100根盲杖和50台打字机。 学校方 “李萌说的那些都和事实不符。”“盲杖和打字机都是李萌自己提出来的。”“他们承诺了要捐赠东西,学校方面也确实应该表示感谢。他们要求我们要写一份感谢信。李萌要求的。” |